台前县检察院召开集中听取辩护人意见会-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来源:大象新闻2024-02-06 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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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黄广超 田源

“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在检察机关参加正式的集中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会议,这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作为控辩双方不仅有对抗,也有合作,是践行和谐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

“检察机关主动面对面集中听取我们的意见,让我觉得很暖心,既是实现有效辩护的有益尝试,同时也促进了同案辩护律师间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有利于辩护律师修订辩护方案,提升辩护效果......”

辩护律师对台前县检察院集中听取辩护人意见这一做法纷纷点赞!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及律师执业权利,畅通控辩双方沟通途径,加强检律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规范,2月4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集中听取辩护人意见现场会。会议由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士岗主持。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会上,5名辩护人围绕案件背景、犯罪嫌疑人行为定性、涉嫌罪名、证据采信等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详细、充分的阐述。围绕争议焦点,检察官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并将听取意见的情况记录在案,将在案件审查中依法、充分考虑。

案件承办检察官朱永坤表示,在公诉环节听取辩护人意见很有必要,既可以更全面的把握案件事实,更客观的认定案件证据,有助提于高公诉水平,又能更准确的评判诉讼风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推进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

副检察长姜士岗表示,检察官与律师同属法律工作者,共同目标是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建立起健康、良性、互动的关系,在诉讼活动中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共同维护好司法公正权威。

召开集中听取辩护人意见会是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既有利于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形象;同时也体现了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开放包容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态度和作为。

下一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情怀,进一步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增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让律师成为强化新时代法律工作,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好伙伴。

编审:陈涛

文章关键词:意见,律师,听取,辩护人,辩护律师 责编: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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