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自驾出行逐渐成为“春运”的主要出行方式,但同时,私家车超员也成为“超员违法”的主要形式。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私家车多坐一个人挤挤没啥问题,又不是超很多。还有的人认为儿童、婴儿不占座位就不算超员。
那么怎样算是超载呢?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近日,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在春运保通工作中就查处多起私家车超员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2024年1月26日16时40分,四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安阳北站查获河南内黄驾驶员魏某驾驶豫e牌照黑色私家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二:1月27日16时,四支队民警查获河北磁县驾驶员赵某驾驶冀d牌照白色私家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三:1月29日15时,四支队民警查获河南鹤壁驾驶员李某驾驶豫f牌照私家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超员超载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1、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0元,记3分。以普通私家车为例,5座车坐6个人,就已经达到超员20%的标准了。
2、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罚款200元,记6分。
高速交警提示:“超”出来的是危险,“挤”出来的是隐患。无论是春运期间,还是平日出行,高速交警对超员违法一直在进行查处,罚款和扣分更是为了安全不出事儿。
来源:河南高速交警四支队 通讯员 史继磊